汽车自燃①

  天,金奈龙去了二手市场花了两万块钱买了辆二手的奥迪,今天他去一家名为“漏油”的保险公司为爱车投保。

  此刻,金奈龙正屁股一抖一抖地从漏油公司大楼门口的阶梯上走下来。他正想着怎样自己去撞别人的车自己的车却毫发无损而且还能拿保险费。

 金奈龙到了自己的爱车旁,把钥匙插进锁孔,一拧,锁开了。金奈龙拉开车门坐下,然后用车钥匙打开发动机,点火。

 引擎咕咚咕咚地运转着。金奈龙准备踩油门离开此地去撞车。

 “轰!”汽车突然不动了,前车盖开始泛黑,车盖上方冒着一缕缕的白烟。金奈龙一惊,他从电视上看到过,这是汽车自燃。“糟糕,我忘记给车保‘自燃损失险’了。”金奈龙匆忙离开自己的爱车,向保险公司的大楼跑去办“自燃损失险”。待他办完自燃损失险回来之时,他的车已经成了一堆一文不值的破铜烂铁,上面还冒着小火。车的周围是一群幸灾乐祸的人民群众。

 消防车的警笛声划开了人群,消防人员赶紧对这堆残渣进行灭火。金奈龙庆幸自己在最后关头没忘记去买“自燃损失险”。

 和警察处理完了汽车自燃事件后,金奈龙大摇大摆地走进了保险公司准备去拿保险费。然而那里的人却不肯付他保险费,原因他们认为这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金奈龙不服,向法院起诉漏油保险公司。

 金奈龙花了一万元请了个好律师为他辩护。

 法庭上,金奈龙的律师与漏油公司的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舌战。

 “请双方律师向证人提问。”一个戴着白色波浪头假发的审判长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原告律师问:“请问被告有何理由不对原告保险赔偿?”

 被告律师:“我方认为,金奈龙先生的车属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据此不赔。”

 “我认为您的说辞根本就是无中生有。我方原告何时做放火这种行为故意去骗保险了?难道你认为是原告对车见死不救任火烧之就算故意行为?原告金奈龙先生只不过是忘记保险前去投保而已。而你说的违法行为就更可笑了。据我所知,《宪法》中也并没有哪一条说自己的车着火了自己一定要先去扑灭火的。”原告律师果然有一套。

 “但是金先生是在事故发生时才来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的,被告有理由不赔偿。我打一个比方,比如一个叫做甲的人的家正被一个小偷光顾,而甲在小偷偷东西的时候自己去投保险,等小偷偷完了就去向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难道你认为这样也应该给甲支付保险费么?”被告律师也有一手。

 “(⊙v⊙)嗯,没错,我就是这么认为的。”看来原告律师不仅有智商还有厚脸皮。

 稀稀疏疏的笑声。

 “我并不这么认为。那我就再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好了。比如一个叫做乙的健全人不慎出了车祸左腿残废了却不去锯掉,来了保险公司投人身保险之后再去锯腿向保险公司要保险费。难道你还认为这样也应该给乙支付保险费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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